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评估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实施效果需要,就相关水质水量监测服务采购进行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需求:(1)对农业生产情况(沟渠控制区内种植结构及种植面积、作物品种与产量、农药化肥施用情况等)、生态状况(沟渠系统水生植物、陆生植物和底栖软体动物)进行基本调查;(2)对9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农场1条,龙洲街道白坂村1条、塔石镇勤裕村1条,詹家镇夏金村1条、塔石镇泽随村2条、塔石镇塔石村1条、塔石镇雅村1条和塔石镇华青村1条)的主干沟进口和末端出口的水量和水质进行每月一次监测,共监测12个月,监测指标包括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pH值五项;(3)服务期满后根据数据对生态沟渠系统的农业生产、污染拦截净化效果、生态状况等进行分析,编写监测评估总结报告。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二、采购要求
1.中标单位具备相关检测资质;
2.中标单位具备水质水量检测相关业绩;
3.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厂家、经销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承诺书(见附件1);
3.询价单(见附件2);
4.检测资质及相关业绩证明。
四、报价要求及中标规则
1.低价中标法:最低价者中标。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供应商,则由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同样最低价者中标;
2.此次报价作为双方合同签订的中标价格,成交后不得因任何外界因素更改中标价;
3.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价格作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满足3家及3家以上,经开标后发现有供应商报价材料不符合本项目询价材料要求,导致该供应商失去报价资格。若剩余合格供应商未满3家,则本项目再另行询价。
五、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供应商应于2024年5月15日17:30前将相关材料密封送交到**县农技推广大楼201办公室(**县岑山路138号****对面);
2.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联系人:毛玉波
联系电话:0570-****267、187****5770
地址:**县龙洲街道岑山路105号
****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
承诺书
本供应商承诺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为本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承诺,如违反,则自动失去报价资格。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2
询价单(供参考)
致:****
项目名称 | **县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水质水量监测采购 |
项目内容 | 1、对农业生产情况(沟渠控制区内种植结构及种植面积、作物品种与产量、农药化肥施用情况等)、生态状况(沟渠系统水生植物、陆生植物和底栖软体动物)进行基本调查; 2、对9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农场1条,龙洲街道白坂村1条、塔石镇勤裕村1条,詹家镇夏金村1条、塔石镇泽随村2条、塔石镇塔石村1条、塔石镇雅村1条和塔石镇华青村1条)的主干沟进口和末端出口的水量和水质进行每月一次监测,共监测12个月,监测指标包括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pH值五项; 3、服务期满后根据数据对生态沟渠系统的农业生产、污染拦截净化效果、生态状况等进行分析,编写监测评估总结报告。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
投标人名称(盖章)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人民币:元) |
注:
1.设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