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委托****代理招标的G223海榆东线灾害防治工程(K146+000~K156+000、K157+000~K172+000、K212+000K219+000)施工招标(项目编号:****)于2024年4月15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819.05元(其中暂列金额 168460.75元,暂估价 0元) 。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825.90元(其中暂列金额168315.32元,暂估价 0元),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16 条目号17.2.1(2)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16 条目号17.2.1(2)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0% 。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18 条目号17.3.3 (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万元。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18 条目号17.3.3 (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0万元。
4、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26 条目号19.7 (1)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 年。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26 条目号19.7 (1)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5、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29 条目号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诉讼地点要求:****法院。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29 条目号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项目所在地的地级****委员会。
6、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08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市国兴大道 9 号) ****中心开标室324(会议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05月14日08时30分。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5日08时30分。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0:30时,地点****交易中心(**市国兴大道 9 号) ****中心开标室324(会议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05月27日10时30分。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8日08时30分。
7、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如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址:**省**市万城镇
联系人:钟工
电话:0898-****96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金贸街道金秀街1****广场4栋1801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1161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