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排污许可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生态**调查与监测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0日 19:0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地址:**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8.1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思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998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市石锦路215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68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思婕,联系电话:0595-****9988 |
项目概况
****排污许可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排污许可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1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1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包1 | ****排污许可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 | 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谈判。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2)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壹仟贰佰元整(¥1812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谈判;(4)谈判供应****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谈判。(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地址:**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市石锦路215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6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4层
联系方式:陈思婕,联系电话:0595-****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婕
电 话: 0595-****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