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告字[2024]10号)
(略)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告字[2024]10号)
临告字[(略)年05月10日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略)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临告字[(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米 | 宗地坐落: | 先锋路南侧,**空地,南至(略),西至**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先锋路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353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略):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2283.19 | ||||||
普通(略) | (略)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42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62 | |||
起始价: | 34(略)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备注: 1、该地块为县政府确定的河西镇南居委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2、该宗地不需配建保障性住房。3、内部住宅均应满足大寒日2小时要求,且需满足周围二类居住用地**要求。4、建筑高度原则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考虑到天际线的变化,地块西侧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48米。5、依据控规棚户区改造容积率不超过2.3,因该项目提供了道路公共空间,奖励建筑面积2985平方米,折算后容积率不超过2.353。6、其他规划建设要求以(略)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临规条[2024]15号)为准。7、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10个工作日内与(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订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略),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欠缴出让金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开发企业利用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非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略),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 到 (略)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0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 到 (略)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县公共**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略)委托**丁畅拍卖有限公司主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二)有意竞买者对拍卖地块现场自行踏勘,拟出让土地以现状为准; (三)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拍卖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略)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中国银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支行
开户账号:(略)、(略)、(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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