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因转让标的所占用土地权利性质系授权经营,该转让事项转让**在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受让方须无条件接受:若项目自确定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仍未获得相关部门关于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则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时间顺延至转让方取得相关部门关于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自确定受让方之日起超过120天,转让方仍未取得相关部门关于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则受让方有权退出本次交易,并不得以此追究转让方责任。出现上述情形的,转让方授权**联交所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需转让方另行向**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基于上述原因,受让方选择不退出本次交易的,一切风险、损失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此次标的(即**市**区德雅路202号整栋商业房地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时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授权经营土地变性的费用如出让金等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如有欠缴水费、电费的情况,该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如办理权证变更时,有欠缴契税等情况,该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