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11日拟对《永嘉县瓯北标准堤(新桥段、罗浮段)加固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略)/(略)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组配分类 | 环评审批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生态环境局(略)对《**县瓯北标准堤(新桥段、罗浮段)加固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略),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略)
项目名称:**县瓯北标准堤(新桥段、罗浮段)加固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堤加固、新桥水闸启闭机房改扩建、罗浦水闸拆除重建、标准堤沿线交叉建筑物及旱闸改造、标准堤配套景观提升等五部分。项目位于**省**市(略),瓯北标准堤新桥段、罗浮段位于瓯北城市新区中的瓯北片区瓯江北岸,楠溪江与瓯江汇合口上游,对岸为**市鹿城区,总长约3850.5m。上游(西侧)为瓯北西片标准堤,下游(东北侧)为**埠标准堤。
公众参与情况:(略)中国**公务网**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县瓯北标准堤(新桥段、罗浮段)加固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县电业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略)
**市生态环境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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