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件(**自治区维稳办〔2016〕1号),《**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现对**市**区**环境综合治理风光一体化土地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拟建工程的意见或建议。
一、拟建工程概况
1、拟建工程名称:
**市**区**环境综合治理风光一体化土地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拟建工程依据:
(1)《**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政府印发《**市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3)《**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年);
(4)《**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1-2030年);
(5)《**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6)《**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7****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老石旦**至拉僧庙石灰岩**(呼珠不沁希勒**)、二贵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告》第1号。
3、拟建工程范围:
该拟建项目位于**市**区拉僧庙镇以南,巴音陶亥镇以北,西邻京拉线,东邻荣乌高速的巴音陶亥乡**村**。
4、拟建工程目的和意义:
该拟建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是解决**在2012年前后进行开采的露天采坑和无序堆放的排土场。该拟建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推进工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有效减少和预防地质灾害,同时是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能源转型的需要,该拟建项目为**市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具有深远的影响和良好的效益。
5、拟建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
该拟建工程是否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否兼顾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合乎情理和常规,是否尊重公序良俗,是否体现以人为本,是否兼顾了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及合理诉求,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等。
6、作为中华人民**国公民应履行中国公民的义务,应做到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要求,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应客观且实事求是看待该拟建项目的建设,支持国家经济发展,支持政府对该地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建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拟建**市**区**环境综合治理风光一体化土地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可能涉及拟建工程的个人及周边群众。
我公司将以座谈会、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主要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拟建工程的知晓情况;
2、您认为该拟建范围内地质及生态环境破坏是否严重;
3、拟建工程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是否愿意配合解决;
4、拟建工程是否影响到您的经济利益或正常生活;
5、对解决利益冲突可能采取哪种诉求表达方式;
6、对拟建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7、其他
三、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面形式等方式与决策单位或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欢迎任何中华人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6日),对拟建工程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向评估主体或评估机构提出,也可将****区委政法委。
四、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0278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联系人:郭文凭
联系电话:157****2387
邮箱:****@qq.com
公示日期:202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