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吉首市大田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变更公告]
**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变更公告**** 11:16
**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澄清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一:请问建筑工程含装配式是否属于类似工程业绩
回复:依据中华人民****建设部网站发布的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中的附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文件规定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以下四点要求:1.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2.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10 分;3.采用全装修;4.装配率不低于50%。需提供经图审机构盖章的合法有效的装配率计算书的装配式房屋建建设工程属于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
问题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工期为90天,但是以此项目规模,在此工期内不可能完工,请招标人确认此工期是否准确。
回复:准确。
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地 址:****管理局办公大楼5楼;
联 系 人:罗家欧;
电 话:131****584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迎新路499****中心1、2、3栋N单元13层1310房;
联 系 人:高慧玲(项目负责人)、凌贵兰、黄志祥;
电 话:189****4406、186****7059;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市建设****办公室,电话074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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