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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报来《关于**县溪滨公园环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镇〔2024〕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提高步行系统的服务质量,打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全面提升**县城的管理精致化水平,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县溪滨公园环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溪滨公园环形**工程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螺城镇、螺阳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外形以波浪,由椭圆形环形主桥和A、B、C、D四个引桥以及装饰工程组成,其中环形主桥总长276.86m,宽度5.5m,共8跨,其中最大跨度为40m。主桥上部结构采用钢箱梁,下部结构采用花瓶墩、桩基础,同时钢箱梁上布置海浪钢结构装饰。引桥上部结构采用正交异性板梁结构,下部结构为钢盖梁钢管混凝土柱式桥墩、桩基础。A引桥长度113.03m,B引桥长度115.05m,C引桥长度124.26m,D引桥长度126.90m,引桥控制坡度不大于1/12,并每升高不大于1.5m设2m宽平台,引桥宽度3.5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6203.55万元,**费4898.58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3760.31万元、安装工程费244.32万元、设备购置费893.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8.22万元,基本预备费281.34万元,建设期利息295.41万元,资金由争取上级补助及你司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13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铁****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相关要求:
1.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改革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