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传 真:****0599
通讯地址:**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等离子纳米抛光自动化设备及****基地迁建项目 | **** | **市**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华丰路6号 | **中环宏泽****公司 | ****将“等离子纳米抛光自动化设备及****基地项目”设备搬迁至新厂房,“**金属零部件抛光加工线项目”加工线不再生产。重新租赁**市******公司位于**市**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6号G座3号楼的一楼及三楼部分区域,投资500万元建设“等离子纳米抛光自动化设备及****基地迁建项目”。 本项目研发设备、辅助设备大部分利用原有,新增2台PLNP实验台,新增研发人员,实现研发规模扩大。新增1****中心、1台轻型钻铣床、1台车床作为辅助设备,用于磨损的抛光试验设备零部件的维修。搬迁前后,项目业务范围及研发试验工艺不变,主要进行等离子纳米抛光自动化设备(以下简称“PLNP自动化设备”)的自主设计和调试实验、采用自主研发的等离子纳米抛光试验台(以下简称“PLNP试验台”)对客户提供的样品进行抛光参数的研发试验。 |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蒸汽回收的冷凝水及抛光件清洗水均回用于抛光液配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集中处理。 (2)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PLNP自动抛光设备自带风机、轻型钻铣床、拖拽式研磨机等。采取的降噪措施为安装减振垫、墙体隔声。 (3)固体废物 本项****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物、金属滤渣、废滤芯、废设备零部件,分类****回收部门。危险废物为含油废抹布、废过滤液结晶、废油桶、废切削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