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及耕地非农化监测工作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桃花潭东路与205国道交叉口南侧商业综合楼二楼。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经开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及耕地非农化监测工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 服务要求:以市局每月下发监测图斑为基础,结合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开展外业核实填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略):
陈玲(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满3000元(略)。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无效投标单位:(略)
(二)投标人业绩:
1.**省电机产品及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楼A、检验中心A宗地图及房产平面图测量;
2.**黄村镇宣泾枢纽征地分户测量及房屋评估。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银**路绿庄大厦504室。联系电话:17730338878。
若投标供应(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略):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略)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自然**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银**路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