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南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和《关于做好2023****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23〕8号)等文件精神,****于2024年4月22****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遴选灌**2023****示范区建设项目示范主体的通知》,要求各镇组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申报。截至4月28日,共计收到33家主体申报。5月6-8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审阅了申报材料,通过现场实地踏勘、讨论,确定以下主体为2023年灌****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附件:灌**2023****示范区建设项目示范主体遴选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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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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