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李公路至新芦村东园农村公路工程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将从报名中筛选符合规定要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协商确定一家单位。若被征收人不能一致确定的,协商不成的参照《**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方式,随机确定评估机构。现就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李公路至新芦村东园农村公路工程房地产价格评估
二、项目概况
位于**县**街道新芦村、**村,涉及到拆迁厂房5座,占地面积约为988.6平方米。拟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房屋评估业务。
三、委托单位:****
四、委托的内容
评估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以上的房地产评估资质;
2、评估人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2人,房地产估价员不少于2人;
3、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应当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写明:报名项目名称;评估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附具下列材料: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公章;
(3)评估机构简介;
(4)评估机构近三年从事征收(或拆迁)评估的业绩情况;
(5)拟投入该项目的评估组成人员名单及个人资格情况(附身份证及资格证书)。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止,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408办公室 。
联系人: 戴秀梅 联系电话: 135****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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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