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省**市*(略)
投标报价:(略)
(¥(略).49元)
质量:(略)
工期:(略)
备注说明:(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057号繁华胜地商务中心名邦大厦1401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略)至2024年05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略),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略)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