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提升项目-低压杆线施工(和桥镇地块一)招标公告
高标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提升项目-低压杆线施工(和桥镇地块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4-05-11 15:44
项目编号: XZP202****100267
项目名称: 高标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提升项目-低压杆线施工(和桥镇地块一)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高标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提升项目-低压杆线施工(和桥镇地块一)(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0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工程规模:约560万元 |
范围 | 高标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提升项目-低压杆线施工(和桥镇地块一);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在项目属地供电部门取得电力施工“双准入”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45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的市县级及以上供电部门的配网施工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以下原件: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③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文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5-11 08:30 至 2024-05-15 16:30 |
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17 14:0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5-17 14:00 |
开标地点 | ****四楼开标室(**市紫竹东路105号) |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标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提升项目-低压杆线施工(和桥镇地块一)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市和桥镇 2.2工程规模:约56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规定范围内的工程等。 2.4合同估算价:约560万元 2.5工期: 4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在项目属地供电部门取得电力施工“双准入”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45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的市县级及以上供电部门的配网施工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以下原件: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③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文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1日~2024年05月15日上午9:00~10:30时下午1:30~4:00时,双休日除外(**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的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四楼办公室(**市紫竹东路105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1月-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以上材料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以上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预留邮箱。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50000元(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 **** 开户银行:****银行明珠分理处 账 号:320********010****7321 交纳形式: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4:00时,地点为****四楼开标室(**市紫竹东路10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11月-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11月-2024年4月中任意连续三月);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在项目属地供电部门取得电力施工“双准入”许可;⑧投标保证金收据;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注:1、除上述第⑤、⑥、⑦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4本工程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5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李晔 联系电话:180****7326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李晔 联系电话:180****7326 联系地址:**市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联系人:卞女士 联系电话:181****9715 联系地址:**市紫竹东路105号 2024年5月11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
联系人:李晔
电话:180****73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紫竹东路105号
联系人:卞雨馨
电话:181****971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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