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4G执法记录仪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4G执法记录仪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讯楼
成交金额:壹拾肆万肆仟元整/年(¥(略).00元/年)
四、(略)
服务类 |
项目名称:(略)4G执法记录仪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略)4G执法记录仪服务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询价文件和采购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期满后对服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合同。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业主)、霍山县迎驾东路文峰广场三楼(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5038236,1777538539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略),无法提供合(略)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采(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