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654,传真:0874-****654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宣****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655400
项目名称 | ****2万吨/年泥磷**化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经开区羊场产业园(****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单位)成立于2003年,****集团澄****公司在******公司,厂址位于******工业园,利用**市拥有的煤炭、磷矿、区位等优势条件,现已建成8万t/a黄磷装置生产设施。 黄磷生产过程中难以避免会产生泥磷,泥磷具有易燃性特点,国家已明确泥磷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00-49。《黄磷行业准入条件》要求黄磷生产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泥磷处理设施,****于2016年建成投产了1套泥磷无害化处理设施,由于近年来磷矿品位逐渐下降,导致建设单位泥磷产生量增加,现有泥磷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已不能满足泥磷处理需求,建设单位只能减少生产规模,根据建设单位测算,在黄磷系统满负荷生产情况下,泥磷将在现有基础上多增加2万t/a。为解决该生产矛盾,****拟投资建设“2万吨/年泥磷**化综合利用项目”,用于满足现有黄磷生产系统泥磷的处置,项目建成后不接收外来泥磷。 现有黄磷生产系统产生的泥磷由各折流沉淀池收集,经收集后送至现有的泥磷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不设单独的泥磷贮存设施,不外委处置。 项目拟采用蒸馏法对泥磷进行综合利用,蒸磷过程能源采用净化后的磷炉尾气。通过项目的建设,不仅可解决未来企业生产中产生的泥磷,同时有效回收泥磷中的单质磷,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促使企业环保效益显著的增长。 项目名称:2万吨/年泥磷**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经开区羊场产业园(****厂区内)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7824.53m2,在现有****厂区内东**现有工业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主要为配套现有黄磷系统产生的泥磷处置,不接收外来泥磷,年综合利用泥磷2万t/a。建设内容包括泥磷接收设施、蒸磷装置、收磷装置,以及相关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根据项目投资备案证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原有发展预留工业用地,**2万吨/年泥磷**化综合利用项目,占地面积7824.53m2,**3121.69m2厂房、16台泥磷转化炉、8台粗磷收集沉降塔槽、24台粗磷收集热水塔、16台粗磷收集冷水塔、4个粗磷中转槽、8个烟尘洗涤槽、30个碱冷热水槽、8套集气罩、1个精制槽、1套磷炉尾气供气系统、配套公辅系统。经本次环评核实,粗磷精制依托现有黄磷厂精制系统,本项目产品仅为粗磷,项目不再建设精制系统。另外,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以本次环评为准。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雨水期地表径流。项目施工期主要**生产厂房、截排水沟及各类环保设施,所需的混凝土全部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供给,施工现场不设混凝土拌合站,产生的施工废水较少,产生量约为1.5m3/d,项目施工场地内设置1座施工废水沉淀池,容积2m3,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设备冲洗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项目不在场地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的生活污水主要是建筑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内洗手等卫生用水。项目施工人员约为20人,施工人员用水定额按10L/人●d计算,每日用水量为0.2m3/d。污水产生量按90%算,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产生量约0.18m3/d,经1座施工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道路浇洒用水等,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在建设施工中由于开挖地基、回填土石方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污染,扬尘的产生量与施工方式、土壤含水量、气象条件等有关。为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裸露地(含土方)覆盖。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覆盖措施的完好率必须在90%以上。覆盖措施包括:钢板、防尘网、绿化,或达到同等效果的措施。易扬尘物料覆盖。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扬尘材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范围内;防尘布或遮蔽装置的完好率必须大于95%;小批量且在8小时之内投入使用的物料除外。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渣土及易抛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在进出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地面设置湿润的草席,****轮胎行驶携带的扬尘。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污染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场地的覆盖、道路、建筑物的形成以及绿化的完成等,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三、噪声 为保护周边声环境质量,项目应采取以下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从声源上控制,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工况良好。施工场地内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避免露天作业。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经过敏感点应低速行驶,禁止鸣笛;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施工时间。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有碎砖、废钢材、废混凝土等。对于建筑垃圾中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及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碱洗采用钠碱法工艺,****公司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站主要处理黄磷生产废水、黄磷尾气洗涤废水、压磷罐废水、泥磷脱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等。黄磷生产系统磷炉尾气采用钠碱工艺进行治理,与本项目废气治理工艺一致,废水中污染物成分相同,故项目****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处理站建设规模12000m3/d,实际运行规模1000m3/d,项目碱洗废水一次最大产生量为产生量为4.4m3,废水年产生量80m3/a,****处理站剩余规模,故处理站可接纳项目碱洗废水。根据黄磷厂水平衡,黄磷生产过程需补充52.79m3/h,项目碱洗废水产生量为80m3/a,故项目碱洗废水经处理后可完全回用于黄磷生产,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公司****处理站,经处理后回用于黄磷生产。****处理站设计规模300m3/d,剩余规模可接纳项目生活污水。根据黄磷厂水平衡,黄磷生产过程需补充52.79m3/h,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3/d,故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完全回用于黄磷生产,不外排。项目初期雨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满足收磷工序水质要求。项目初期雨水收集量为4234.34m3/a,根据水平衡分析,初期雨可完全回用于收磷工序,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燃烧废气、蒸磷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P2O5、颗粒物。废气合并后分别经五级碱洗塔+脱白系统(束管式除雾器+湿式静电除尘除雾器)处理。废气中颗粒物采用湿法除尘属可行技术;二氧化硫采用钠碱法脱硫,属于可行技术;氟化物、五氧化二磷采用水洗+碱洗属于可行技术。泥磷转炉炉口上方设集气罩用于收集清灰过程中逸散的颗粒物。颗粒物经收集后随废气一同进入磷灰渣筒仓,由筒仓布袋除尘处理。项目磷灰渣筒仓仓顶呼吸口设布袋除尘器,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HJ1035-2019),采用袋式除尘技术处理颗粒物属可行技术。 三、噪声 项目已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声源上控制措施及噪声隔声措施,在做好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磷灰渣产生11407.82t/a,采用筒仓收集后定期送至黄磷生产系统原料磷矿配矿使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厂内现有泥磷无害化处理设施转锅灰浸出毒性监测报告,现有泥磷无害化处理设施采用的原料与项目一致,工艺路线与项目一致,故转锅灰浸出毒性监测报告具有代表性。由检测报告,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对转锅灰的鉴别结果,项目磷灰渣中镉、铅、锌超过鉴别标准值,磷灰渣属于危险废物。项目磷灰渣回用于黄磷生产系统原料磷矿配矿工序,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点对点定向利用的豁免情况,其豁免内容为利用环节,项目磷灰渣贮存过程仍然按照危废进行管理。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烟气沉降池沉渣产生量25.16t/a,经收集后送至黄磷生产系统原料磷矿配矿使用。沉渣日常贮存于沉渣池内,定期收集清运至黄磷系统配矿工序,环评要求烟气沉降池沉渣在池内贮存过程中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回用于黄磷生产系统原料磷矿配矿工序,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点对点定向利用的豁免情况,其豁免内容为利用环节,沉渣贮存过程仍然按照危废进行管理。项目机械设备在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机油每年产生量约0.1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公司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1t/a,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周边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厂区内通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可阻断污染物入渗途径,通过加强管理,可进一步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在落实上述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存在的土壤污染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装置、各类生产水池、集磷池水池、磷灰渣筒仓,根据磷灰渣浸出毒性监测报告,其分布废污染物类型为重金属等持久性污染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对管道、设备及相关构筑物施工进行把关,确保工程质量达标。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各类池体设计时应尽可能采取地上式池体建设方案,可方便及时发现池体破损等情况。通过规划布局调整结构来控制污染,尽可能将污染源集中布置,提高环境管理效率。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生产厂区、磷灰渣筒仓区域按照重点防渗区建设,具体防渗方案及防渗要求与地下水分区防控措施一致。磷灰渣筒仓应设置于围堰内,要求围堰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围堰容积不应低于筒仓容积。围堰内收集的废液、废水和雨水应及时排出及处理。设置必要的检修时间及检修周期,在一个检修周期内,对可能有污染物跑冒滴漏等产生的地区进行必要的检修工作,及时发现污染物渗漏等事件,采取补救措施。应急响应。建设单位应及时更新企业应急预案,将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纳入全厂应急预案中,制定风险预警方案,设立应急设施减少环境污染影响。 | |||||
结论 |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率100%,环境风险可控。故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要求,确保各项环保投资落实到位,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的条件下,本项目建设可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