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30(**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 | 1 | 项 | 700000 | 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n)
方式:供应商按下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提示: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n)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投标,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供应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5月21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广场6幢5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和2024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400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柯**三江东路26****中心D座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570-****091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0-****20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广场6幢508室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50****9993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8****0759
3、****管理部门
名称:****财政局
地址:**市三江东路28号
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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