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安置区场地平整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安置区场地平整(招标编号:****)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原文: | 修改为: |
20.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5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 20.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5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
28.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2024年05月27日10 时 00分00秒前。 | 28.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2024年05月28日10 时 00分00秒前。 |
2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10时00分00秒 | 2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10时00分00秒 |
40.其他 24、本项目执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 37 号)等危大工程相关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 号)规定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否则按废标处理。危大工程清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3 章、第 1 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 删除 |
2、招标文件第 8 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 2 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
原文: | 修改为: |
6、预付款额度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0 % | 6、预付款额度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
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