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邵岗乡增发国债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邵岗乡增发国债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邵岗乡增发国债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农业农村局 | |||||||
最高限价 | ****686.15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县城****书店对面 联系人:李先生0564-****51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0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冠楼建设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人员社保不符合须知前附表 1.4.1人员社保要求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施工 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开发区枞桐路2号厂房 | |||||||
投标报价(元) | ****831.27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黄奏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793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院生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施工 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政府大院老办公楼南楼 | |||||||
投标报价(元) | ****036.83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潘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93225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周艳萍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市****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施工 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广场1幢2105室 | |||||||
投标报价(元) | ****555.16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叶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8737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叶兴锋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4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定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农业农村局 地址:**县邵岗乡街道、****中心A区10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64-****00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县**镇泽沟小区A区商业楼城投综合楼4楼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08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 地址:**县**镇泽沟小区A区商业楼城投综合楼4楼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08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