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ZZ00200-0900-2024-00032
发文机关:****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4-05-11 00:00
生成日期:2024-04-29
发文字号:漳发改审〔2024〕29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湾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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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湾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云发改〔2024〕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3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二、建设地点:**市**县东厦镇。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退化湿地恢复、湿地保护基础设施、科研监测、沿海防护林带监测。
1.退化湿地恢复
主要包括红树林恢复105亩;红树林潮沟修复面积105亩;石厝前生态补水措施1座。
2.湿地保护基础设施
**8km巡护栈道、管护码头1个、配置巡护船2艘。
3.科研监测
设置鸟类监测点3个,高空视频监测点1个,配置无人机8架、巡护观鸟镜和望远镜各8台。
4.沿海防护林带建设
对26000亩退化林实施沿海防护林带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6445.0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统筹安排。
该项目需按规定办理用海预审等手续,否则该批复无效。
五、建设期限:32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21〕23号),在下一步设计及施工强化海绵城市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
十一、****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