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发改投【2023】4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增发国债资金、市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奉****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石岗乡、平**、吐祥镇、夔门街道、**镇等5个乡镇17****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以“四改一化”为标准,对涉及项目区进行土地整理、地力提升、水利工程、田间道路等工程的建设,项目涉及5个乡镇17****社区),其中**1.11万亩,改造提升1.26万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5551.3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 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4.2 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的运营,并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运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2.5 工期:
2.5.1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24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2.5.2 运营期限:1年。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中心FFC31-3 | |
联系人: | 余老师 | 联系人: | 宋汶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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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5****5635 | 联系电话: | 173****5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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