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略)
90天 |
资金现金 |
100,000元 人民币 |
9,388,072元 人民币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市海曙区庙东项目加固改造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一) 致:(略) 现对**市海曙区庙东项目加固改造工程(施工)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略)元。”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略)元。”。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最高投标限价928.6240万元,其中暂估价 0 万元、暂列金额为 0 万元,暂估价、暂(略)0 %,除暂估价、暂(略)0 万元。”现修改为“3.2.4最高投标限价938.8072万元,其中暂估价 0 万元(略)0 万元,暂估价、(略)0 %,除暂估价、(略) 0 万元。”。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否决投标的情形(3)响应性评审内容:⑨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即拆除工程费率下限为9.86%、加固工程费率下限为9.86%)。”现(略).1否决投标的情形(3)响应性评审内容:⑨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即加固工程费率下限为9.86%)。”。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前附表一商务标评审表中评审项投标报价: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0 元。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投标报价区间为90%至95%,即(略)元至(略)元。”现修改为“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0 元。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投标报价区间为85%至90%,即(略)元至(略)元。”。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修改详见附件:(略) 6、现上传本项目(略)单编制说明。 7、澄清修改公告均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因未及(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监管机构:(略) 日期202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