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769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利港街道润华路以东、**石化以西、信越光棒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4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7698 | ||||||
投资强度: | 5570.59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230 | ||
起始价: | 2398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0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凡经工业用地项目评审通过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全面审阅挂牌出让文件,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挂牌出让人咨询,竞买人参加报名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在**市土地市场取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或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为非诚信单位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2、本公告内地块的**单体居住建筑应用的“三板”总比例等建设要求详见《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3、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之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政府签订相应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竞得人凭生效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于地块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工业用地评审意见》。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6月01日 到 ****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2日 至 2024年06月09日 到 ****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6月0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11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宗地的起始价均包含征地补偿费、土地规费、政府土地收益。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等均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街道长江路181号815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510-****8811
开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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