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永安大道南三段343、345号1层兴堰丽景A区6-1-8号
**市**大道南三段343、345号1层兴堰丽景A区6-1-8号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事务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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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05月12日09:00至2024年05月22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并签订正式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款项按****要求转至指定账户。 | |||||||||||||||||||||||||||||||||||
标的物交付 | 出卖人于买受人支付完所有房款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房屋(鉴于国有资产的特殊性,因政策、历史遗留等原因出卖人在核实相关情况后有权不予签订正式的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价格产生变化原因除外)。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刘峻僮 028-****6611 监督人:周海波 028-****2595。地址:**市彩虹大道南段1号CBD金融中心4栋7楼3号。 3.**市都江****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市****路下段25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7、****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2696。 | ||||||||||||||||||||||||||||||||||||
公告附件 | 成****服务中心资产**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 合同样本.pdf 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修订).doc 转让方案.pdf 资产**竞买人使用手册.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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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1日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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