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
公开选聘造价机构的公告
(2021)川0683破3号管发之一百二十二
****法院于2021年7月23日裁定受理****(以下简称“林辰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通过公开竞选方式****事务所、****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由管理人委托造价机构对一期整改费用进行审核,****法院后,管理人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造价机构,并出具造价审核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公司位于**市邛海路10****中学西侧)的“**﹒十二橡树”项目有关工程进行造价审核。本次工程造价审核对象包括:(1)对一期项目整改过程中已完成施工的工程造价进行竣工结算审核;(2)对一期项目后续整改的施工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具体以双方合同为准。
二、 报名时间*()
参选造价机构应于2024年5月20日12:00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投标文件,具体投标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三 、工作要求
1.造价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不少于3名(至少有1名一级造价工程师)具有专业资质的工作人员入驻项目,开展工作;
2.对一期项目整改过程中已完成施工的工程造价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的,该部分造价审核工作需于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7月31日前需出具书面造价审核报告;对一期项目后续整改的施工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的,每次收到审核资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书面造价审核报告。
3.根据法院、管理人或债权人会议、债委会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债委会会议,对法院、破产管理人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与书面答疑或答复;
4.****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造价内容,届时另行协商完成时间。
四、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人民法院、****法院造价机构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人员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造价机构及工作人员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其拟派的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申报方式
申报造价机构的单位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资料一式三份,提交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规模、拟推荐从事本案造价工作的造价工程师及其他具有专业职称的从业人员的姓名、资历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2.造价机构以往司法鉴定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3.申报机构拟定的造价机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等;
4.申报机构拟定的报价方案(本次报价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收费标准,申报机构的报价不得高于该收费标准的70%);
5.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造价机构情形的声明;
6.拟参与本重整案件造价机构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六、选聘方式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委员会负责选聘;
2.管理人将报名竞聘人提****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3.管理人通过公开比选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机构中确定一家造价机构。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申报文件应于2024年5月20日12时之前提交到**市**路18****办公室,方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必须保证在期限届满之前到达),申报文件应当进行密封。
2.联系地址:**市**路18号。
3.联系人:杨青华律师,联系电话:180****9806。
八、公告发布
****人民法院**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4 年5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