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制造业有效投入,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业经济迭代升级,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岱政办发〔2023〕31号)、《 **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岱经信〔2023〕40号)、《**县“工业上楼”项目管理认定实施细则》(岱制高办〔2024〕3号)、《**县“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版)》(岱制高办〔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上述文件内容的企业或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二、申报类别
(一)技术改造:含一般技改、智能化技改、机器人购置、数字化车间等;
(二)数字经济:含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建设、数字化改造等;
(三)绿色制造:节能减碳改造、含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节水型企业等;
(四)管理提升:****政府组织的培训、企业自主开展的精益化管理培训;
****商贸发展专项:含商贸企业培育补助;义博会参展补助;
****园区改造提升、小升规奖励、低散乱整治、高质量发展服务、工业设备上楼等。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2023年度**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改)申报书(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投资备案表(500万投资以上项目)。
4、企业2023年1-12月完税证明(按照入库期口径计算,必须提供);
5、投资核算表(附件二),发票复印件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6、2023年度**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减碳改造)申报书(附件三)。
7、2023年度**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申报书(附件四)与支付凭证。
8、绿色制造类相关证明资料。
9、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二)。
10、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类别均须提供第2、4项材料。申报技改、节能减碳改造、数字化改造类、“工业上楼”类的按照各自附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数字化车间项目需另附上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情况报告。
义博会参展补助,需提供营业执照、合同协议书。
企业精益化管理项目,需提供企业精益化管理培训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情况(含实施内容、进展、成效),培训合同、培训费用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
小微园区提升项目,需提供:
1、小微园项目的建设情况总结,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立项情况、建设时间、总投资、建设地址,项目主要内容及建设进度)、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实施后预计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2、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政府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如实填报对应的2023年度**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资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或部门签署意见后,汇总上报县经信局投资科,并附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同时报PDF版,联系人:县经信局 李彩娜 曹泱。
2、****政府或主管部门应于2024年5月22日前,将所有项目收集汇总后上报,由投资科根据科室职能分工转交相应科室进行审核。
五、其它
1、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符合产业导向、积极配合高质量发展工作的企业。
2、补助项目优先向省市部门申报奖励资金,同一事项享受本政策与我县其它政策有重复的,在执行时就高享受一次。
3、年度企业综合评价分类为C档及以上的企业可以申报。
4、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应先在该年初进入技改项目库,500万元以上的应先备案。其认定按照《**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认定实施细则》(2024年版)(岱制高办〔2024〕2号)执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独立审计合规后,方可列入。
5、一家企业有多个不同类别的项目,可以分别申报。技改类项目,备案期内的投入可跨年合并计算。上年度已享受过补助的项目不再二次申报。
6、****政府或主管部门在审核筛选申报项目时,要准确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指导和严格把关。
7、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cn)点击“公示公告”栏查找下载。
8、所有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A4纸书籍样式(不收活页),封面加盖企业或机构公章。
9、联系方法:
县经信局投资科 电话:****857
经济运行科 电话:****158
产业科 电话:****572
数字经济科 电话:****685
市场贸易科 电话:****803
附件一:2023年度**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改类)申报书(企业填报);
附件二.(1)2023年度**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乡镇填报);(2)当年投资核算表(企业填报);
附件三:2023年度**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减碳改造类)申报书(企业填报);
附件四:2023年度**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申报书(企业填报)
附件五:**县“工业上楼”项目扶持资金申报书
附件六:《 **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岱经信〔2023〕40号)
****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