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情况
(略)车用反光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车用反光贴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采购车用反光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2)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略))(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略)邮箱xrxmzx@163.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供应商发送资料后,如未拨打电话确认,后果自负。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开启
时间:(略)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3.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