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关于2024年5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300吨/年磷酸铁锂中试及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环保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公示期为5月7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话:0870-****117
通讯地址:水**云富街道办枫叶****分局综合股(657800)
邮 编:657800
2024年5月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300吨/年磷酸铁锂中试及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 | **省******办事处云天大道37号 | **** | 恒特技术****公司 | 项目性质为**。工程内容和规模:**磷酸铁锂生产车线 1 条,依托 1 栋现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及 1 栋 3F 的建筑物作为综合楼使用,占地面积为 805.47m3,总建筑面积 1240.04m3,购置安装上料系统、研磨系统、喷雾干燥系统、烧结系统、粉碎包装系统等生产设备与相关辅助设备,建设1条300t/a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中试生产线。本项目总投资3224.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1万元。 | 施工期: (1)废气:主要来源为建筑材料装卸、运输、设备焊接等产生的粉尘,工程施工时喷涂产生的废气。拟采取措施:①装修及建筑材料不得凌空抛掷,适量洒水,减少扬尘;②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期间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进行施工;③在装修喷涂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采用经过质量检查部门和环保行政部门认证的材料装饰,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产品,加强对施装饰工程的环保管理,对施工过程中使用油漆和稀释剂及墙体涂料应采用新工艺材料并控制施工时间;④运输废气通过空气扩散后。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汇入厂区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处理。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拟采取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外,禁止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③设备尽量不集中时间段施工,并将其尽可能移至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的位置施工;④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⑤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拟采取措施:①建筑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气:主要来源于投料废气、喷雾干燥废气、尾气焚烧炉废气、包装废气、汽车尾气等。拟采取措施:①喷雾干燥废气拟设置1套喷雾干燥系统,项目干燥工序天然气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尾气与干燥工序粉尘经脉冲袋滤器(除尘效率 99%)处理,经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设置1根25m高排气筒,编号DA023);②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脉冲袋滤器(除尘效率为 99%)除尘处理;③轨道窑烧结废气进入为期焚烧炉中焚烧(添加天然气焚烧),烧结工序废气经“尾气焚烧炉+低氮燃烧+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设置1台辊道窑炉,配备1台尾气焚烧炉,车间厂房设置1根排气筒,编号: DA024),对非甲烷总烃去除率约为95%;④投料混合废气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⑤包装废气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⑥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绿化吸附。 (2)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冷却循环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地面清洁用水。拟采取措施:①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污水量不增加,本项目不再重复计算。②本项目间接冷循环冷却水系统依托厂区现有的循环水管网,冷却水自界外凉水塔由总 管 CW-2010-48 " 供给 ,设计供水温度30.8℃ ,供水量14000m3/h , 供水压力0.34MPa(G),经FR-2006计量后,分配至下列用户,再汇集于总管 HW-1004-48"返回凉水塔,回水温度 44.2℃,回水压力不低于0.16MPa(G)。本项目循环水使用量为本项目间接冷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量为 3m3/h、72m3/d,考虑到冷却水的蒸发损耗,损耗量约为 0.4%,则每天补充水量约 0.3m3/d,循环水汇集于总管 HW-1004-48"返回凉水塔不外排;③设备清洗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项目的研磨工序,不外排;④研磨工序用水需要新鲜纯水为 2.48m3/d、744m3/a,无排放水;⑤地面清洁使用厂区供水管网进行供水,根据相关资料分析,项目生产车间平时采用吸尘器收尘处理,处理后采用洒水降尘后干清扫,洒水降尘用水约为 0.1m3/d、30m3/a。废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⑥本项目脱盐水装置依托现有设备,本项目的建设未超过脱盐水装置的现有富余量,不会增加云天化废水排放总量;本项目废水产生量已满负荷进行计算,本项目不再对脱盐装置废水产生量进行计算,故不新增废水产生量; (3)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拟采取措施:①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②在平面设计时,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并设置于车间内,再经建筑隔声降低噪声污染;③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④依托项目区周边绿化等;⑤厂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鸣,禁止超载运输;⑥根据不同设备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和减震措施。加强对职工人员的自身保护等。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废烧体、铁屑、废滤膜、废过滤网、废机油等。拟采取措施:①项目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废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能外售的纸箱、纸板等外售给废品收购商,不能外售的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③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合格产品作为次品外售给磷酸铁锂电池回收企业);④除尘灰经除尘机定期收集后,装箱转运至混配料工序,全部回用;⑤废弃匣钵、辊棒主要为损坏的、不可修复的匣钵等,匣钵主要成分为石墨,辊棒主要成分为碳化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此部分固废产生量约为 0.6t/a,集中收集后由原厂家进行回收;⑥废机油、废试剂瓶、废试剂量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⑦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的相关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