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办公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采购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
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运营(2024年)项目监理服务。
(二)预算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肆佰元整(¥179400.00元,含税等费用)。
二、服务需求
(一)背景
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运营(2024年)项目是依托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为企业及用户提供技术支撑,加强视频设备监控的稳定性、安全性管理,助力对全省重点车辆视频监控终端数据实时采集、研判分析工作高效开展,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以政企监管模式,协同强化对重点营运车辆的监管,同时加强开展数据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管理部门决策,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的能力。
(二)服务内容
根据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运营(2024年)项目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计划安排、质量保证计划、进度控制计划等进行全程把控,核心工作包括“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服务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施工资金、时间、质量和安全等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实施期限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运营(2024年)项目通过验收为止。
(二)服务要求
1.作为独立第三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等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
2.负责对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在项目各有关方之间进行协调,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符合要求。
3.不得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有关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质量要求
应定期提供服务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监理过程规范,成果符合行业标准。
四、资质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2021年4月至2024年4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函。
(六)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提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方式
服务供应商需将报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接收地址:**市**区**路27号北座1206室。接收联系人:郑先生,电话:020-****2258。
六、报价方案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7日17:00。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