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有效 |
****环境局2024年5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新材料“锂钠”动力储能系统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高端产业集群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2617****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515-****2620
EMAIL:****@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 | 新材料“锂钠”动力储能系统智能装备研发制造高端产业集群建设项目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89943平方米作为生产场所,项目建设后可形成年产动力储能锂电池1GWh/年、隔膜5000万平方米/年、智能设备3000台套/年的生产能力,总投资630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与去离子制备浓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由**国泰****公司集中处理。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涂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相关标准;其他生产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及表6中相关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规模相关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2#厂房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三级冷凝+二级水喷淋+活性炭箱”处理达标后,通过17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4#厂房注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二级活性炭箱”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5#厂房注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二级活性炭箱”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5#厂房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三级冷凝+二级水喷淋+活性炭箱”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箱”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油烟专用通道排放;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