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养结合大楼
建设目招标公告
****康养结合大楼建设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委员会以吉区发改社会字〔2023〕9号批准,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二、工程名称:****康养结合大楼建设目。
三、工程地点:**市**区长塘镇长亭路 11号内。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8051.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71.73平方米,基底面积841.30m平方米,层数:地上6F+地下一层,地下室面积846.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125.73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0.64,绿地率不低于30%,规划床位63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5195.58 元。
八、工期要求:590日历天。
九、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面积8051.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71.73平方米,基底面积841.30m平方米,层数:地上6F+地下一层,地下室面积846.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125.73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0.64,绿地率不低于30%,规划床位63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因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投标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新版电子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本工程拟派的建造师、 三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其它要求:
4.1、根据《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交易平台对接共享**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 **住建云平台 (http://zjy.****.cn)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 三大员 ,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 吉薪即付 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 吉薪即付 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市落实 吉薪即付 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4.4、根据《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二级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审批〔2023〕106号)要求,本项目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作废。**省内投标企业自行在 **住建云 平台统一更换成新版的电子证照,省外企业按各省电子证照要求执行,由此造成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拟派 三大员 (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施工员、质量员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土建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6、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或电子保函凭证;
4.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9、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针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省公共**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8: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8: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及**市招标投标网发布。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58****4864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6****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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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