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合同及履约公示
公示信息
2024年度**市**区**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 | ||
2024年度**市**区**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 |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钰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2024(略) |
合同信息
2024年度**市**区**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施工合同 | ||
**市**(略)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B2E2309X9 | |
**市弘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 |
**市**区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 合同金额(略).00 | |
**市**区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 合同单位**市弘基水(略) | |
1 | 合同(略)(略) | |
合格 | ||
**市**区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2024年度**市**区**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工程名称),已接受**市弘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n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n(1)中标通知书;\n(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n(3)专用合同条款;\n(4)通用合同条款;\n(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n(6)图纸;\n(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n(8)其他合同文件。\n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n3. 本工程暂定合同价:财政审定工程预算×(1-1.07%),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玖拾贰万伍仟零陆拾元整(¥(略).00元)。\n4. 承包人项目经理: 李佩珍 。\n5.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n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n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n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210 日历天。\n9.本协议书一式 捌 份,正本贰份,副本 陆 份。\n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
相关附件
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内容【门户前台展示,供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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