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目)申报的通知
****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4〕16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企业须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国内贸易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产生的保险费,以及利用国内征信机构的资信调查服务开拓国内市场所产生的资信费的企业,以保险费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5月17日前在**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n/)注册并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参保企业应登录:信用中国(****)的企业信用报告(网址:https://xyhz.****.cn)注册认证下载打印企业信用报告。
(三)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需在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及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依次摆放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4年5月24日前提交至****。
(四)申请企业须向我局如期、如实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受理申报,不支持补正资料。
****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利辉明,电话:****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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