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堆场围挡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由****委托****组织的“****矿石堆场围挡工程”(招标编号:****)已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5月13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5月15日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程质量承诺 | 工期承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747.75元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整体工程全部完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284.40元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整体工程全部完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292.16元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整体工程全部完工。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 |
2 | ******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 |
3 | ****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提出异议的时间: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提出。
在公示期内,若无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2、提出异议的形式: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提交书面异议函。书面异议函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鲜章,异议函应当说明诉求内容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证据)材料及说明。
四、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情况:
(1)******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类似业绩中合同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不完整,无法判定合同的有效性,且合同未注明其合同的签订时间。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该单位不通过初步评审。
(2)******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类似业绩均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不能作为有效业绩。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该单位不通过初步评审。
(3)****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该单位不通过初步评审。
(4)******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投标报价部分,造价编制人员未盖造价人员专用章。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该单位不通过初步评审。
(5)******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投标报价部分,造价编制人员盖了造价人员专用章,但未签字。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该单位不通过初步评审。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办事处**居委会
联系人:杨尚铮
联系电话:183****99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吴静、王直洪
电话:0871-****7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