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三江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旅游环线(新四中北路东延伸 段建设项目)全过程跟审及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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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一期)-旅游环线(新四中北路东延伸 段建设项目)全过程跟审及一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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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服务全部完成为止,具体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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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饶信投字[2024]15号文件,分别计得全过程跟审服务费为5.09万元,结算一审服务费为1.94万元(审减费按核减额的3.5%计取费用。核减费的5%由业主方承担,核减费的95%由施工单位承担。)合计暂定:7.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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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1、投标人中标后,需在规定的洽谈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业绩、人员、资质等以下投标资料(提供2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略),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2、投标人中(略),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投(略),否则(略)。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5、(略),应及时(略)。前来洽谈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业主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并参会(委托代(略))6、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本项目需配备驻场造价师至少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略)开标当月前 36个月内完成过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本业绩需提供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即:合同、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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