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公司襄阳分公司2024年管道建设工程第二阶段管道购置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HBYD20240500145,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次拟购置管道25段,其中:开挖建设管道19.34(略),管群为1(略).66(略),管群为1孔。合计30.011管孔公里。合同签订后(略)。 1.2合同有效期:(略) 1.3本项目划分(略)。 本项目采取可(略),各标包可重复中标。
1.4本项目以不含税总价为基础进行评标,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标包1、2:塑料管:52,000.00元/管孔公里;顶管:148,000.00元/管孔公里,标包3:塑料管:55,000.00元/管孔公里;顶管:150,000.00元/管孔公里,任一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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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略) 2.1.投标(略)为其他组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3.投标人(略):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略) (2)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略)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略); (5)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须提供本次项目相关的管道所有权结构和建设情况以及政府相关批复文件,或提供管道可有权转让、出售的合法有效的授权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略)。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略) 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略)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略)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略)。 4.6 投标人必(略),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略)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略)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略),则应推迟该(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略),由该投(略)。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略)。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略)。 7.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略)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经理、(略)@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省**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8号财富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异议渠道:(略) (此链接仅用于(略)) | ||||||||||||||||||||||||||||||||||||||||||||||||||||||||||||||||||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略)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1、附加项 11.1 潜在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平台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支 持,联系方式:(略) 11.2 CA 办理:CA 证书的办理与项目报名无关,与潜在投标人投标相关。为保证投标人顺利 应答,请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5 个工作日提前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有两种方式,在 线办理、 现场办理。在线办理:进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平台服务中心 CA 证书办理界面 办理;现场办理: 各省都有办理地点,**地区的可以与以下受理点联系,受理点地址及联 系电话登录 (https://(略)cn/certificate/map.html 查询或登录 (http://(略)cn),进 入 入CA 证书办理及安装”-“受理点查询”界面。注:供应商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有效的 CA 证 书,并适用 CA 证书加密后才能正常投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 投标系统将不再支持**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BJCA)证书,供应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 系统进行投标应答、标书澄清、签署廉 洁承诺书等操作,均需使用 CMCA 证书。请 供应商尽快办理 CMCA 证书,若因未及时办理 CMCA 证书而影响到投标等业务,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详见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 统首页-“CA 证书办理及 安装”-《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供应商全面切换 CMCA 证 书服务的通知》。 11.3 成功报名的认定条件: (1)潜在投标人根据项目参与报名,按本公告的要求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上提交注册材 料。(投标人注册的各项基础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否则会影响 CA 证书的获取。) (2)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略)cn),进入“投标管理”-“投标应答”-“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本项目 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人/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的消息,因招标人未及时提 交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4 本项目为结构化项目,需使用“应答辅助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编制,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结构化应答说明》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略)/(略) 2024年0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