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0564-****010
地址:**市**南路207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情况
2018年5月,****水利局以“六水审〔2018〕33号”****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0000吨/天)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的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为365m3/a,主要污染物COD、NH3-N和TP分别控制为50mg/L、5mg/L、0.5mg/L,尾水需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182.5t/a,NH3-N:18.25t/a。排污口位于沿岗河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4′35″,北纬31°52′50″,尾水通过管道进入沿岗河,再经过孙家沟排涝闸进入史河。
二、****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情况
****园区污水****工园区内,纬三路与经八路**西南侧,服务面积约5.35km2,服务范围为:东起经四路,南临香樟大道~纬三路,西接规划经十路,北接规划外环路,设计污水处理量为8000m3/d,采用“调节池+气浮池+芬顿流化床+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消毒”的组合工艺,污水处理厂尾水主要污染指标COD、NH3-N、TP、TN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40mg/L、2mg/L、0.3mg/L、12mg/L,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处理厂拟不**入河排污口,****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排放,合并后的入河排污口设计排污量为18000吨/****开发区污水厂一期为10000段/天,****水厂为8000吨/天)。排污口位于沿岗河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4′35″,北纬N31°52′50″,尾水通过管道进入沿岗河,再经过孙家沟排涝闸进入史河。
三、根据《**市水功能区区划》,沿岗河暂未划分水功能区,本次论证的水功能区为史河皖豫缓冲区、史河**上游农业用水区。合并后的入河排污口性质为工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入河排污****处理厂尾水满足沿岗河、史河限制纳污总量控制要求。
四、********处理厂运营管理,在入河排污口位置设立明显标志标牌,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分局负责该入河排污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