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略)
评价年度:(略)
评价单位:(略)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略)
填报日期:(略)
根据《吴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吴财绩[2023]2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略)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略)。
我局于1973年3月成立,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单位,是市(略),正科级。 内设机构包(略),主要职能如下:
(下载下载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指导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承担民政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民(略)。
(2)计划财务股。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本级及全市民政事业经费专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略)
(3)社会救助股。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乡镇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相关救助办法;承办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各地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地名股。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政策并指(略)委会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镇(街)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设置地名标志和管理地名档案;指导镇(街)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承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规范地名标志和管理工作。
(5)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城乡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承担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当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略)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6)社会事务股。贯彻落实婚姻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全市经营性公墓的管理与审核以及婚姻、殡葬行业职业技能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对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略)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机制,拟订儿童收养政策,承办收养登记管理、涉外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机构管理工作。
(7)社会(略)。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放管并重,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严格依法管理,转变监管方式,强化(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抽查审计、评估评价、联合监管、随机检查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制度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人员情况。
(略),我局及8个直属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1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0人(局机关行政在职人员17人,含3个工勤人员;下属参公单位“吴川市殡葬监察大队”行政在职人员13人),行政退休人员22人(局机关行政退休人员19人,下属参公单位“吴川市殡葬监察大队”行政退休人员3人);下属7个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11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人。
(三)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略),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3)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略)(街)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设置地名标志和管理地名档案;负责市内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承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规范地名标志和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建设政策,指导实施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略)。
(6)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机制。
(10)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11)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略)会工作(略)。
(12)承担全市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进行依法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13)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湛江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略),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略),推动搭建(略)。
(16)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略),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自然(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略)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依规提高2023年低保、五保、残疾人、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工作。强化(略),完善救助站工作,继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质量服务大提升,做好寻(略)。
(2)加强(略),规范服务建设。狠抓殡葬改革。继续认真按照吴川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执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小评、每年一总评的考核制度,严明奖罚,不断提升我市火化率。大力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大(略),加快我市生态公墓三期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理念。与残联共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保障残疾人生活。
(3)做好社会福利工作。做好80周岁以上的居(村)民发放老人津贴发放。按时提标,发放孤儿、事实(略)。加快养老服务建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略),继续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工作,加大养老服(略),保障养老机构设施场地供应,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市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
(4)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共(略)。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核心作用,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管理途径,不断提升(略)。
(5)继续加(略)。抓好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民间化、自治化、市场化,发挥服务社会职能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机制,扩大党组织覆盖面。
(三)部门整体(略)
整体绩效目标:1、确保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保障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2、确保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履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落实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基层政权建设和地名管理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落实婚姻(略)。
部门(略)
整体支出完成率。本单位年度实际支出数与年度实际收入数比率为99%,其中本年度实际支出数23882.42万元,本年收入数24242.13万元。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23081.79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778.93万元,上年结余381.41万元;本年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157.06万元,项目支出22725.36元。从整(略),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计算公式:整体支出完成率=部门年度实际支出23882.4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81.41万元+部门年度实际收入23860.72万元)×100%=99%。
年度实际收入=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081.79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778.9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81.41万元=24242.13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为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做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吴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吴财绩【202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具体(略):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杨海芳、苏国仁、谢观保、康智梅、易水华、孙伟、陈展英、龚文冠、陈伟生、刘正成、梁氢、张文辉、邱华东、郑建富、康海川、林先辉、周英就
绩效评价办公室设在局计划财务股,办公室主任由康智梅同志担任,牵头负责绩效管理与评价相关工作。 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确保开展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财政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并按我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准确报送绩(略)。
自评(略)。
1、前期准备
(1)成立绩效自评小组,明确分工。
(2)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略),把握绩效(略),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略)
(1)明确(略),压实(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
(2)实施(略),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部门(略)。
(3)收集查阅与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4)根据部门整体支出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5)根据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6)根据业(略),对项目的完(略)。
(7)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略),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
(8)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9)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单位按照有(略)。我单位对所(略)。
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我局报送的自评报告、基础(略)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5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对照《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分析各指标完成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我局的部门职责,市委市政府(略),根据人员经费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计算确定经费预算及本年度重点工作,对不同的项目和用途进行合理分配。
2.预算执行情况。
本单位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基本支出管理、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核算支出依法依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3.预算监督情况。
我局预算编制严格遵守市财政(略)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要求,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按照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编制。
4.预算使用效益。
(1)资产管理安全性。我单位制定了《民政局物资管理制度》《(略)财经管理规定》《民政局车辆使用与管理制度》《(略)内务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以及其他日常工作规范。成立了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务;各科室是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部门,实行科长负责制,配合和协助办公室做好本科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做到购置有预算,实物有专人管理,处置按流程;对报废办公设备及时报批,及时核销。
(2)固定资产利用率。本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
(3)绩效指标情况如下: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省100%乡镇(街道)建立救助申请(略) | 100% | |
月人均城乡低保补差 | 分别不低于609和276元 | |||
质量指标 | 特困供养标准 | 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6倍 |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信息化管理系(略) | |||
孤儿基本生活费 | 按时发放 | |||
对突发意外(略) | 按政策规定救助 | |||
时效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生(略) | ≥98% | ||
各地提高低保标准时间 | 各地在收到提标通知30日内印发提标文件 | |||
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时限 | 收到预(略) | |||
成本指标 | 资金发放 | 社会化发放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率 | 当地资金支(略)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困难群(略) | 成效明显 | ||
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实施救助、临时监护 | 成效明显 | |||
满足孤儿基本养育需求 | 成效明显 | |||
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 | 成效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 不断完善 | ||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 成效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8% | |
社会(略) | 1‰以内 |
部门整体支出(略)
一是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略)。
二是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今后着重在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略)。
二是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略),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四是科学执行绩效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逐步建立以(略),把绩效考评的(略)。
四、其他自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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