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泌阳县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批)项目
一、合同编号:****-M | ||||||||||||
二、合同名称:****2023年**县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批)项目 | ||||||||||||
三、项目编号:**** | ||||||||||||
四、项目名称:****2023年**县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批)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 | ||||||||||||
地址:**县文明路东段 | ||||||||||||
联系人:刘青 | ||||||||||||
联系方式:138****9788 | ||||||||||||
2.供应商(乙方):****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省**市航空港区洵美路16号7号楼建筑总部大厦 | ||||||||||||
联系人:翟万涛 | ||||||||||||
联系方式:173****0815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560.73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工程设计及质量标准。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严重的给予处罚并追责。3、工程保修期为1年,从验收合格后1年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无偿修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除外),材料、人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业主维修通知后,10日内应完成修复任务。如若接到业主维修通知后,10日内未完成修复任务,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其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修复费用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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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30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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