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检查总站机关全自动洗车设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区三道**街13号
成交金额: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169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全自动洗车**机及配套设施 品牌:**洋 规格型号:TPY-L504 数量:1套 单价:169800.00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冬冬、何宁、丁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1日15时00分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5914,电子邮箱:****@a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市**区环湖东路568号
联系电话:0551-****1888-581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1208室
联系人:张飞、陈博洋
联系电话:0551-****5914/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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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