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略)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20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平方米;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4标段划分:1个。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报批通过。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略):(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略),签订合同(略),招标人与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略)。(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否则(略)(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9 09:00至2024-05-14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略)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略)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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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原公告内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 1.8 万元。 更正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 1.8 万元。 更正日期: (略) 三、(略)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运河区旭宏大厦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