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泉食品年产8万吨日式高盐稀态酱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开内容
本项目选址于**市**区鹤上镇京林村,利用现有厂房一、厂房二作为项目经营场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聚泉食品年产8万吨日式高盐稀态酱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开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⑴项目名称:聚泉食品年产8万吨日式高盐稀态酱油项目
⑵建设单位:****
⑶建设地点:**市**区鹤上镇京林村
⑷投资总额:15000万元
⑸企业性质:内资企业
⑹建设规模: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建筑面积6549.68m2(厂房一建筑面积4033.87m2、厂房二建筑面积2515.81m2),新增年产8万吨日式高盐稀态酱油
⑺职工人数:职工300人
⑻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实行白班制,8h/d,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39****5533
地址:**省**市**区鹤上镇京林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1-****9636
地址:**省**市**区工业路523****大学****园区1号创业楼3层309/310/312/314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https://www.****.cn/xxgk2018/">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开起止日期
本次公开起止日期为2024年05月13日至2023年05月24日。
公示单位:****
日期:2024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