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公告)项目,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年度预算能够保的前提下,如供需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直至三年结束,中标金额为每年的合同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黄**大街56****广场A座803-812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4点3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市**区黄**大街56****广场A座803-812室)
时间:2024年05月24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黄**大街56****广场A座803-81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市**区金枫街73号
联系方式:024-****7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黄**大街56****广场A座803-812室
联系方式:024-****8388-357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银行**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 号:364********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曼、王博
电 话:024-****838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