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依法主动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信息。现将《****千吨级聚烯烃性体(POE)中试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报批前公开。
1、说明
****委托****完成了“****千吨级聚烯烃性体(POE)中试装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在向具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评文件前,应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部分根据相关文件已提前申请删除。
2、建设项目概要
⑴项目名称:****千吨级聚烯烃性体(POE)中试装置
⑵项目地点:**市**县中科院**材料所******基地
⑶项目所属行业: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⑷项目内容:本项目租用******基地试验车间11#,总建筑面积1147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建成千吨级聚烯烃弹性体(POE)中试装置。项目已****信息化局(商务局)备案(项目代码:****)。
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俞工138****6287
联系地址:**市**县中科院**材料所******基地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省******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工157****4797
5、环评审批单位联系
项目审批部门:****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80-****840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