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受 ****(比选人)的委托,对********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项目二次进行比选。比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二、比选范围
1、比选项目名称:********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项目二次
2、比选项目编号:****
3、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比选申请人经比选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
4、比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税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公司****公司包括**市银通资产****公司、**市银安****公司、**市银河****公司、**市******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公司税收风险防控,合理进行税收筹划,规范纳税行为,降低纳税成本,拟选定税务服务单位,出具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7、最高限价:31000.00元
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其他:/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税务****事务所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注册税务师证书,提供比选申请单位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自2023年1月以来),社保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失信惩戒记录,自行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信用中国”(http://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4、比选申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自拟):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在 ****(https://www.****.cn/)网站。
2.比选文件发布时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05 月 16 日 17 时00 分。
3、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 2024 年 0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6 日,(获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到****(地址:**省**市银河一路559号,联系人:胡工,联系方式:181****0220)获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的提交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2、开标及评审时间:2024 年 05 月 17 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省**市银河一路559号****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
4、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澄清者,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比选人:****
地址:**市**区银河一路建委大楼
联系人:杨部长
电话:0557-****2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银河一路559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181****0220
比选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 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