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废弃矿山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县**废弃矿山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劳务分包(项目编号:****)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县周巷镇
建设规模:
(1)矿山生态修复2078亩。
(2)采石场石废渣综合治理5处40万立方米。
(3****处理站39套,配套污水收集管50千米,建设人工湿地2400平方米。
(4)河道生态修复8.5千米。
(5)梯田面污染与水土综合治理工程3700亩。
履约期限: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县**废弃矿山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的劳务分包。
2.3其他:本项目工程量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工程量经招标人确认、审计部门审计为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投标人也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也可提供至投标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 2024年05月1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
4.2 地点:****(**市**县状元巷1号,201会议室)
4.3方式: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单独提供);(4)本公告附件《项目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9时30分,地点:**市**县状元巷1号,20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代表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迟到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报名截止后向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等进行评审。)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的报名文件复印件两套留存备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址http://www.****.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花园镇建设路37号
联系人: 刘新初
电 话:137****93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状元巷1号,201会议室
联系人: 刘经理
电 话:153****3400
2024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