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安垛冷库建设工程已由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以平安垛村冷库项目(兴行审备[2024]2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州市(略)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安垛冷库建设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新建(略),项目总投资330万元。 2.3工期要求:(略)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略)01 | 平安(略) | 平安垛冷库建设 | (略) |
2.4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略),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根据审定结果结清。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出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略)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略)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略)),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略)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略)。 (5)其他 ①□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略) ②□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略)(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略) ③□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略)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略) (1)□投标人承担(略) 类似工程指: (略)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略) 类似工程指: (略)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略)。 3.6投标人不(略).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其他要求: 3.8.1、拟选派项(略),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3.8.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 3.8.3、信用要求:①根据苏信用办[(略)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②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8.4、动态监管资质需合格(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 条款执行)。 3.8.5、投标人应自行在泰(略)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6、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18时 00分至(略)17时 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略) 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略)gov.cn/;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略):2024 年 5 月 24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略)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方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江苏省泰州市(略)村民委员会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兴化市五里西路(略)(江苏建博) 联 系 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