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巨灾防范工程——地球物理类观测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略)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巨灾防范工程——地球物理类观测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地震仪器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略) 18:(略) |
首次(略)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更正事项 | (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巨灾防范工程——地球物理类观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标包四 第四章 项目需求:
1.将水位仪模块的“仪器漂移” 指标名称修改为“仪器漂移(仪器稳定性)”。
2.测氡仪(数字)“数据输出”技术要求表述调整为:产出的测氡观测数据、日志等数据内容和格式应符合《中国地震前兆台网技术规程》。
3.水温仪、(略):产出观测数据、工作日志等文件,其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测试技术规范(或测试大纲)要求。
4.水位仪的“通信协议”技术要求表述调整为:应符合地震行业内专业设备网络通讯协议(或测试大纲)要求。
5.高精度标准测氡仪的技术要求“高浓度可溯源至国际相关机构”表述调整为“高浓度可溯源至相关计量机构,并可作为标准仪器进行量值传递”。
6.测氡仪(数字)、水温仪、水位仪、气象三要素观测仪、流量计的技术要求调整为:承诺终身根据新发布的通信和接口协议:免费提供固件升级;五年内提供硬件升级。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最新实施指南一测震便函〔2024〕57号进行调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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