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扩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Y(略)
本招标项目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扩建工程已经宿豫行审备【(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招标人为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具体如下:
①宿豫区大(略):宿豫区大兴镇总六塘河以北清高村公益电影放映点以东现状污水处理厂西侧;
②宿豫区关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地点:宿豫区关庙(略),现在污水处理厂西侧;
③宿豫区仰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地点:宿豫区仰化镇镇(略)。
1.2 工程(略):
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扩建工程规模如下:
① 宿豫区大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8.45亩,总扩建规模为7000m3/d,本次建设(略),部分建、构筑物按远期7000m3/d一次建成,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② 宿豫区关庙(略):项目规划(略).05亩,总扩建规模为3800m3/d,本次建设规模1500m3/d,部分建、构筑物按远期3800m3/d一次建成,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③ 宿豫区仰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8亩,总扩建规模为1800m3/d,本次建设规模(略),部分建、构筑物按远期1800m3/d一次建成,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1.3 设计周期:
60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其中节点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略)。
1.4 质量要求: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设计文件的深度必须满足设计任务书以及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方案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支付至方案设计合同价款的40%(方案设(略)),初步设计成果提交且经甲方认可后付至初步设计合同价款的 40%(初步设计预付款在本次支付时抵扣),配合所有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扩建工程设计项(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土建、设备安装(含技术规定书)、给排水、绿化、附属等设计任务书内所有项目涉及的设计内容。要求编制完(略),深度能够满(略)。
1.7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略)
宿豫区乡镇(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请报告、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略)
1.8 本项目预算价为7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75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略)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下列条件:
4.1.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给水排水(略)(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出上述专业的,请提供(略),以评(略));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 年的。
4.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3个月社会(略)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略):
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 为本招标(略),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 与招标人存在(略)
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略),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 符合相关法律(略)。
5.招标文件(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午09时00分至(略)午17时30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略)cn/EpointBidder/ssoLogin)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略)-5;宿迁技术支持电话:新点软件张工(略)。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招标(略)。
6.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供应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略)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供应商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7.不(略)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略)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略): | 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春江路59号 | 地 址: | 宿迁市西湖(略) |
联 系 人: | 高祥 | 联 系 人: | 殷佳威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略) |